原标题:省政府确定今年督查要点
2月28日,江苏省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公布。2018年督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利器”作用,坚持真督真查、敢督敢查、长督长查,推动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江苏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2018年重点聚焦11个方面开展督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推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工作高质量情况,“破立降”、处置“僵尸企业”、降低企业杠杆率和实体经济成本等工作落实情况,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农业提质增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创新40条”“人才26条”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富民33条”等政策措施和民生十项实事落实情况,“一张网”“不见面审批”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等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围绕三大攻坚战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年度脱贫目标任务落实情况,“263”专项行动以及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执法四场硬仗落实情况。
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由江苏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统筹组织,江苏省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督查格局。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抓好江苏省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主动开展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抓在平时、督在日常,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进一步创新督查工作方式,积极拓宽“互联网+督查”渠道,更多开展联合督查、交叉督查和“微督查”,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与督查的机制,提升督查工作实效。
为营造激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江苏省将完善对江苏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的执行、监督、考评、奖惩机制,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给予激励支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定期跟踪、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工作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将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方面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