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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进入5个月禁渔期 保护核心区全年禁捕
2018-02-01 11:18:17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罗毅

  原标题:洪泽湖进入5个月禁渔期 保护区核心区全年禁捕

  人民网从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获悉,2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洪泽湖将实行封湖禁渔,2018年将对洪泽湖青虾河蚬、银鱼、秀丽白虾、虾类、鳜鱼和黄颡鱼等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逐步实行全面禁捕,保护区的核心区将率先实行全年禁捕。

  江苏省洪泽湖渔管办调研员张胜宇介绍,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洪泽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海规〔2016〕1号)要求,将于2018年2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对洪泽湖实行封湖禁渔,范围为洪泽湖水域,包括成子湖、圣山湖及与洪泽湖相连的湖荡、湖湾、湿地,入湖河道以河口两岸连线向湖外延伸1公里处为界。其中:淮河以淮河大桥、溧河洼以朱台子、徐洪河以顾勒大桥、怀洪新河以双沟大桥、中扬水域以老挡浪堤为界,二河、三河分别以二河闸和三河闸为界。

  同时,根据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要求,2018年将对洪泽湖青虾河蚬、银鱼、秀丽白虾、虾类、鳜鱼和黄颡鱼等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逐步实行全面禁捕,保护区的核心区将率先实行全年禁捕。

  张胜宇称,封湖禁渔期间将投入放流资金600万元,放流各类鱼苗20万斤,为鱼类自然生长繁衍提供最佳、最适时机。同时加强与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对岸无寸土,依船而居,以渔为生的专业渔民,争取禁渔期生活补贴,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内,积极推动渔民上岸,加强渔业职业培训,尊重渔民择业意愿,引导渔民从传统捕捞、养殖,向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行业延伸拓展。

  据了解,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自然条件优越,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历史上素有“日出斗金”的美誉。洪泽湖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封湖禁渔制度,是最早实施封湖禁渔制度的全国内陆湖泊之一,先后经过多次优化调整,确定为目前的2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5个月。四十年来,逐步实施的封湖禁渔制度对洪泽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渔业环境的改善,以及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洪泽湖全年渔业总产量5.01万吨,总产值23.9亿元;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