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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金支付”要给消费者选择权

南京日报2018-07-23 13:28:51

  原标题:“非现金支付”要给消费者选择权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快速渗透以及传统金融机构对移动支付的积极布局,非现金支付发展迅猛,大大活跃了经济生活。但值得关注的是,一些金融和支付机构力推的“无现金社会”,其方向和行为都出现偏差,甚至出现诱导单位、个人拒收或排斥现金使用的现象。

  为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中国人民银行7月13日发布关于整顿拒收现金行为的公告。公告指出: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央行的公告让我们反思:减少现金支付应通过怎样的路径实现,又应避开哪些陷阱?

  非现金支付并不是近年才有的概念,1988年出台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就明确提出要“减少使用现金”。但是,“减少使用现金”并不等于就要建设“无现金社会”,尤其要避免成为过度的概念炒作、沦为少数商家的牟利工具。将“非现金支付”等同于拒收现金,显然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银行卡、电子银行、票据等支付手段,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各具优势,也是非现金支付的重要部分。例如,结合公交、地铁快速通过、小额高频等特点,可重点推动挥卡支付和手机NFC近场支付方式;针对医疗领域排队难问题,可整合社保卡、医保卡等功能,实现自助机具无现金支付;结合农村便利店、菜场领域应用人群普遍年龄偏大、信息技术接受程度低等特点,重点推动简便易懂的扫码支付;大额资金流转、企业间结算,则应重点推动电子银行、票据等结算方式。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老龄化增速快于世界水平,非现金支付的全面普及存在难度,多种支付结算方式将长期共存,建设“无现金社会”不可操之过急。应坚持“服务民生、循序渐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完善银行卡清算机构、银行机构、支付机构等支付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格局,引导各类支付机构依托其业务特色和资源优势开展有序竞争,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发展非现金支付,还要考虑“路径依赖”带来的影响,并做出前瞻性规划。我们应坚持不懈开展非现金支付创新,加大对生物识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密码和安全攻防等技术领域的研究力度,促进电子支付产品和服务的不断进步。今天流行的非现金支付技术并不完美,应鼓励有序竞争以促进技术革新。从这个角度来说,保障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权”,也能防止支付机构成为“数据寡头”,为新技术的不断诞生提供肥沃的土壤。

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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