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标准建立精准帮扶机制 我市各类救助标准保持全省第一
数看我市生活救助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常年享受政府生活救助人员:约6.1万户7.3万人
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2.54亿元
其中,城乡低保1.75万户2.85万人,累计发放1.08亿元;
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1.49万人,累计发放4525.87万元;
特殊残疾人2.55万人,累计发放7792.95万元;
农村特困人员2849人,累计发放1475.53万元;
临时救助急难家庭7865户次,累计发放803.44万元
苏州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暨“创新四问”研讨会8月7日召开。《苏州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苏州市将高标准建立精准帮扶机制,进一步织密社会救助网,精准兜住底线,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副市长金洁、聂飙出席会议。
2017年以来,苏州市高标准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尽最大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率先在江苏省出台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认定标准,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875元/月,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标准同步提高,各类救助标准保持江苏省第一。截至今年上半年,苏州市常年享受政府生活救助人员约6.1万户7.3万人,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2.54亿元。其中,城乡低保1.75万户2.85万人,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1.08亿元;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1.49万人,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4525.87万元;特殊残疾人2.55万人,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7792.9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2849人,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1475.53万元;临时救助急难家庭7865户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803.44万元。
为打好救助政策“组合拳”,促进社会救助制度与开发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苏州市将高标准建立精准帮扶机制,深入摸查困难家庭基本情况、诉求期盼,通过大数据综合评估,精准识别、因人施策,逐人逐户编制帮扶方案,统筹整合政府、社会各类资源,推动构建社会化帮扶信息转介服务平台,畅通救助服务渠道,增强帮扶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年内全面建立“一户一档一策”机制,真正让每个困难家庭受惠于精准帮扶。
苏州市还将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困境(留守)儿童、空巢失独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心理疏导、看护照料、家庭服务、社会关爱,加快形成集生活保障、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等相结合的综合救助模式,多途径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研究探索“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就业的激励措施。
据苏州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下半年,苏州市民政局将建立就业成本扣除机制,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就业脱贫。同时,不断壮大慈善基金规模,有效开展慈善项目化资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积极开展扶贫救助专项保险,有效分担政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