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晚,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江苏总站、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的2026南京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暨南京城市形象主题征集活动成果发布活动,在门东街区城墙中心广场举行。
2026南京文化旅游节以“来斯南京(Nice南京)”为主题,开幕式由央视新闻全程直播。南京都市圈城市代表、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城市代表、境内外旅行商、旅游电商平台、旅游达人以及中外媒体代表等嘉宾齐聚明城墙下,共同开启为期一个月的文旅盛会。
本届南京文化旅游节深度联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江苏总站,打通线上直播传播渠道,融合合唱表演、城墙弹幕互动、AI城墙投影秀等多元形式,把城墙古建打造成为沉浸式文旅传播载体,实现线下实景演绎、全网线上同步传播。
城墙为幕 科技为笔 打造沉浸式开幕盛典
开幕式在19:00正式拉开大幕,城市形象宣传片《南京有多来斯》率先亮相,生动展现南京古今交融的城市气质;非遗舞蹈《长乐夜未央》以城墙巨幕为背景,再现金陵盛世风貌,瞬间点燃现场氛围。
本次开幕式创新设置城墙弹幕互动环节,观众可线上留言分享对南京的印象,弹幕实时投射在明城墙墙体之上,实现台上台下、线上线下同频互动。文化秀、唱演秀节目接续上演,艺人与观众轮番互动,城墙大屏同步滚动网友留言,古老城墙化身互动传播新媒介,古今对话氛围感拉满。
文化分享环节,特邀故宫博物院第六任院长单霁翔带来主题分享《南京到底有多“来斯”》,深度解读南京世界文化遗产价值与城市文化底蕴,为开幕式注入厚重的文化内核。随后,城市唱演秀、艺人互动环节接续上演,城墙大屏同步滚动全国网友的南京印象,将古今对话的氛围感拉满。
活动现场,“南京,到底有多来斯?”城市形象主题征集活动成果正式发布,组委会对征集活动中的优秀作品进行颁奖,以大众视角挖掘南京多元城市魅力,汇聚全民共创的城市记忆。
都市圈联动释放金秋文旅消费活力
作为本次文化旅游节重要的政策发布环节,“青春开学季畅游都市圈”南京都市圈系列文旅产品及优惠政策正式推出。集结南京都市圈多方力量,面向全国学子推出180项专属文旅优惠政策,覆盖门票、住宿、餐饮、文创、研学游乐六大消费品类,130余家文旅市场主体参与其中。南京钟山风景区、栖霞山风景区等景区对全国高校新生免票开放;镇江、扬州、淮安、马鞍山、滁州、芜湖、宣城、溧阳、金坛等南京都市圈城市同步推出免票、折扣联票、学生特惠等一揽子入学礼遇,以文旅为纽带吸引青年学子认识城市、扎根城市。
在此之前,9月12日,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已在门东街区率先启动。南京市各区依次推介特色文旅资源,南京市文旅局、南京市商务局集中发布相关政策;南京都市圈城市与伊宁、西宁、张家界等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城市轮番开展文旅推介,搭建起资源互补、客源互送的常态化合作机制。
开幕式现场还设置城市潮玩市集,市民游客共同体验南京都市圈及对口协作城市互游主题展区。该市集于9月12日至13日同步举办,汇集城市文旅展销、特色美食、专题推介、新媒体共创等多元内容,成为城市互游与消费提振的重要载体。
百余场活动接力解锁金陵金秋新玩法
整个文化旅游节期间,南京围绕演出演艺、展览展陈、景区活动、非遗阅享、群文公益五大主题,共计推出150场文商体旅融合活动,串联起南京的文化底蕴与城市活力。46场精品演出轮番登场,27场展览展陈纵贯千年文博与当代艺术,25项特色景区活动、28项非遗阅享活动、24场群文公益活动同步铺开,实现“周周有活动、处处有亮点”。
同期,“名家说长江”巡回交流活动、“南京到底有多来斯”全城景区打卡等特色活动同步举行,中华门、台城、金陵STYLE、熙南里四大主题打卡点同步开放,游客线下打卡取景、线上分享传播,双向联动放大城市品牌影响力。
金秋时节,南京诚邀全国学子、广大游客与海内外宾朋共赴金陵之约,游山水园林、品人间烟火,在历史与潮流交织的城市之中,解锁丰富多彩的秋日文旅体验。(监制 杨光 总台记者 杨滢 编辑 王淏楠 黄成)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