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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行首发落地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试点项目下人民币国际使用金融服务方案
2026-03-17 19:18:1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2026年3月11日,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江苏中行”)成功首发落地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试点项目下人民币国际使用金融服务。本次业务由货代签发CIFA多式联运提单,遵循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为连云港自贸区中小外贸企业破解跨境贸易融资难题提供了全新方案。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全程以人民币结算,为人民币在中亚地区的国际使用提供了范本,是江苏中行在人民币国际使用领域的又一大创新突破。

  2025年12月15日,联合国第80届大会表决通过《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为铁路、公路、空运等单式运输或多式联运签发物权凭证提供了法律依据,将海运提单可转让的贸易优势拓展至全运输场景。江苏连云港作为“一带一路”的东方桥头堡,在“中欧班列”铁路运输中占据关键地位,2025年全年“中欧班列”累计发运近1000列。公约的通过为铁路运输单据作为物权凭证在金融场景的应用提供了法律基础。本次业务正是公约通过后的首笔以人民币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提升了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及融资领域的影响力。

  江苏中行聚焦“中欧班列”铁路运输国际贸易场景,围绕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化创新,为连云港自贸区一家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专项贸易融资支持。该企业自哈萨克斯坦进口小麦饲料粉,采用公铁联运方式运往连云港,约定50%预付款、50%装车后付款,结合人民币低融资利率、低汇率风险的特点,企业在中国银行的推荐下贸易全流程使用人民币结算。连云港中行根据客户需求,盘活企业在途货物,为企业发放了基于未来货权的装运后融资,指导企业使用遵循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签发的CIFA可转让提单,并将该单证作为融资担保品用于风险缓释,同时通过三方协议进一步约定CIFA提单的物权属性,在保障贸易安全的同时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拓宽了中欧班列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渠道。

  近年来,江苏中行深入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更好支持跨境贸易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发挥专业优势,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中欧班列”小微物流及外贸企业的“中欧班列跨境金融专列”创新金融服务方案。继中国首次在联合国贸法会提出相关立法提案后,江苏中行专家先后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专家成员和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观察员参加了公约起草工作组。公约通过前,该行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全球首发了遵循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的纸质及电子可转让多式运输单据试点项目,为公约的机制设计提供了实践参考。公约通过前后,该行已为中小企业客户办理了数笔可转让货物单证相关的贸易融资业务,得到了联合国贸法会秘书处等机构的高度肯定,也为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跨境贸易的深度使用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江苏中行将继续挖掘并推动多种场景下涵盖可转让货物单证的业务创新,同时结合这一创新场景持续深化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融资等领域的应用,推动跨境金融高质量发展,以金融力量服务国家外交经贸大局,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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