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苏州海关2025年1-11月外贸进出口25447.6亿元
2025-12-23 16:12:2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12月23日,苏州市政府新闻办、苏州海关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1-11月苏州市外贸进出口概况,以及苏州海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主要举措。

  据了解,今年1-11月,苏州市外贸进出口25447.6亿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6.8%,增幅高出全国、全省3.2个、0.7个百分点,占全国、全省外贸的6.2%、47.1%。其中出口15942.7亿元,增长7.5%,进口9505亿元,增长5.8%。

苏州海关2025年1-11月外贸进出口25447.6亿元_fororder_图片3_副本

发布会现场

  今年以来,除2月份春节假期外,各月进出口均在2100亿元以上运行,11月再次打破9月份2638.7亿元的历史纪录、再创2658.3亿元新高,11月份增长14.3%,增速为2024年2月以来最高。

  前11个月,全市民营企业进出口9878.7亿元,增长5.3%,其中,民营企业出口增长10.3%,高出整体2.8个百分点,对出口增长的贡献度为61.5%,内升因素是外贸增长的主要动力。

  值得一提的是,前11个月,苏州市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双边贸易往来超1.1万亿元,增长16.6%,占全市外贸的44.8%,占比较去年同期提升3.7个百分点,并且与全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均建立贸易联系,其中对东盟国家进出口4836.9亿元,增长25.9%。

  前11个月,全市中间品出口8276.9亿,增长19.4%,增速较出口整体高11.9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总值的51.9%,拉动全市出口增速9.1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苏州海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主要举措。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苏州海关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海关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为“十五五”时期外贸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苏州海关聚力打造“苏关优服”政务服务品牌,建立“苏关优服·码上联”业务咨询通道,创新“企业点单—海关应答”服务模式,2025年开展政策宣讲48场,覆盖企业约3000家次,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活动88次,走访企业88家,收集并推动解决企业诉求65条,实现服务全周期跟进、全链条覆盖。深化落实AEO联合激励措施,推行优先办理、精准监管等45项便利举措,高效护航企业出海,牵头建立苏州AEO联合培育中心,相关案例成功入选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佳年度典型案例。

  积极拓展开放新通道。拓展“中欧班列+”特色服务,构建多元立体物流体系。探索建设“长三角—东盟”南向物流通道,着力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创新服务向“智”而行,诞生一批“生物医药助企服务站”“RCEP平台”等创新成果,推出全省首个“关e通”24小时便民服务,打造“不打烊、不下线”全时服务窗口,实现业务办理“一趟不用跑”,该项目已入选苏州市人工智能(数字化改革)路演项目优秀案例集。

  支持跨境电商跨越发展。制订实施“全力助推苏州跨境电商‘跃升行动’”项目工作方案,推动唯品会苏州海淘运营中心扩量增效,助力京东国际供应链孵化中心建设,推动华贸佳成等出口项目落地见效。助力“保税+”新业态多元发展。探索无人机、医疗器械、具身智能等保税维修新业态,指导企业开展华东地区首个“直升机保税培训”,实现该项业务“零”的突破。1-11月,苏州海关保税维修业务进出口8296万元,同比增长约33%,保税检测业务进出口80.49亿元,同比增长约63%。

  服务外贸发展是苏州海关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促进外贸持续向好、帮扶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关注各项措施的落地,推动政策红利全面释放、叠加增效。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关地协作,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海关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海关服务,争取在促进外贸高质量中发挥更大作用。(文/图 苏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