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清晨,几位老人正在小区健身器材旁一边锻炼,一边闲聊。器材发出有节奏的轻响,与树梢鸟鸣相映成趣。
“以前器材锈得不敢用,现在好了,锻炼起来放心多啦。”居民赵大妈踩着崭新的椭圆机,笑容满面。9月25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洋河新区世纪明珠小区,对健身器材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眼前呈现出这一派和谐景象。而就在一个多月前,这里的健身器材还普遍存在踏板断裂、轴承锈死、螺丝松动等问题,不少“超期服役”“带病上岗”的器材成为居民“想用却不敢用”的隐患。
2025年6月,宿迁经开区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世纪明珠小区部分室外健身器材损坏严重,不仅无法正常使用,还存在安全隐患。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随即开展实地调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职业敏感让检察官意识到,这类问题可能并非个案。随后,检察人员携带拍摄设备走访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全民健身器材普遍存在缺失、损坏等情况。部分器材铭牌显示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却未见更新或维护痕迹。一些用于站立、拉伸的器械锈蚀严重,安全隐患突出,极易对使用者特别是未成年人造成伤害。
2025年是我国首个“体重管理年”,国家层面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倡导科学健身,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室外健身器材作为群众身边的健身载体,其完好程度直接关系到群众健身的安全与体验。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规定,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安排全民健身场地,并明确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人。基于此,6月23日,宿迁经开区检察院依法立案,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全民健身器材开展全面排查和维修,切实落实管理维护责任。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全区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地毯式”排查,共维修器材371件,拆除报废器材35件。当地还据此制定《全民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办法》,建立“一器材一档案”动态管理机制。
为保障公共健身器材安全使用,检察机关还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多次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群等渠道,向居民普及健身器材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报修途径,进一步增强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爱护公共设施的观念。(文 张宇 王兆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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