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统筹推进“五项工作”部署要求和省、市关于推进“队建制”改革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近日,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召开工作部署会,全面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
2024年10月,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制定下发《关于梁溪区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5年1月,获区委编办关于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三定”批复;近日,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梁溪区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梁溪区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梁溪区司法局全面构建“大队法定执法+中队垂管连片+矫务站驻点下沉”三级社区矫正垂直管理组织架构,形成层级更加合理、分工更加明晰、执法更加规范、联动更加紧密、质效更加显著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按照人员对象分布、地理位置相邻、交通相对便利、有利于跨街道工作原则,梁溪区司法局组建社区矫正管理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构建区级社区矫正工作“1+3+N”垂直管理体系,进一步厘清社区矫正大队、中队、矫务站、司法所社区矫正职责,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职能从以委托司法所为主体到以社区矫正机构垂直管理为主体的根本性转变。
在队、站设置及人员配置上,梁溪区司法局原则上按照“1比120、1比50、1比15”三个配置标准,确保“队建制”改革顶层设计科学合理、推进运行高效,实现全区社区矫正“管理垂直化、队伍专职化、职能清单化、制度规范化、运行标准化”工作体系。
近年来,梁溪区高度重视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工作,区司法局成立“队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研究会商、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积极构建“十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文书流转、统一调查评估、统一接收报到、统一入矫解矫宣告、统一集中教育、统一考核奖惩、统一检查巡查、统一台账档案管理、统一公章使用规定及社区矫正队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和统一队伍着装机制,加强“六个规范”工作要求,即规范机构设置、规范人员配置、规范场所建设、规范运行机制、规范装备保障、规范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队建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质效运行。(文 梁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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