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一头承载着家庭的幸福传承,一头维系着国家的未来与民族的希望,紧密关联着“小家”的美满和“大家”的文明延续。2月20日,江苏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对《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作了简要介绍。
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后,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医保局等部门,围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报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若干措施》立足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务实创新,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15条。希望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让群众生育养育安心贴心,让生育友好可感可及,努力托起万千家庭稳稳的幸福。
在生育服务方面,江苏将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落实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和无创产前基因诊断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并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加大补贴力度,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优化生殖健康服务。
为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江苏将强化妇女儿童医疗服务,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并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具体措施包括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此外,还将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
在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江苏也推出了相应的支持措施。包括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住房支持政策,以及强化职工权益保障,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
为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江苏将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为江苏省的人口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江苏省卫健委主任谭颖表示:“江苏省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各设区市,不断细化落实《若干措施》,以政策的力度、服务的温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需求,让育儿家庭笑容更多、幸福更满,为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文 陆燕)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