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全省法院“执破融合”典型案例。近年来,江苏法院在实践中探索开展“执破融合”,推动执行和破产两种程序从“单向移送、前后衔接”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通过理念融合、力量融合、手段融合,有效畅通“执行不能”案件出口,使僵尸企业“移得出、破得快”;有效前移破产重整启动关口,使危困企业“治得早、救得活”;有效叠加执行和破产程序效能,使大量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典型案例有,某服饰有限公司系一家服装生产企业,后该公司在原址改建科技产业园用于厂房租赁,陷入债务危机后结欠各类债务约6亿元,相关案件陆续进入诉讼和执行程序。
2023年11月,昆山法院成立全国首家企业重整服务中心,着力为困境企业提供一站式纾困服务。该案中,执行法院通过“执破融合”及时识别企业状况,通过预重整招募投资人方式确定与该产业园规划相匹配的投资人。后以拍卖“投资人资格”方式确定优质重整投资人,最终被执行企业重整成功,不仅化解系列执行案件,让债权人清偿率得到大幅提升,还有效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障员工就业,更有效促进了当地产业园的发展。
某环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新业态企业,主营智能垃圾分类成套设备生产和垃圾分类管理、清运服务,投入大见效慢。自2023年起,公司出现现金流短缺问题并最终陷入财务困境,账户资金相继被多名债权人诉讼保全,拖欠职工工资数月无法发放,并导致当地小区垃圾清运受到影响。2023年12月,数名债权人对该环境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中,宿迁宿豫法院针对被执行企业“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双重特性,按照“保市场主体就是保民生”的工作理念,以“重整式执行”的办案思路,采取“活封”“活扣”柔性措施,解除账户冻结化解资金“供血”难题,及时兑现职工拖欠工资,准许查封设备资产正常使用,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助力企业摆脱困境、破茧重生。
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220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该公司陆续欠付36名债权人总计1640万余元。由于该公司未能按约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遂申请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灌南法院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企业财产的特殊性,为避免相关财产在执行阶段被低价处置出售,遂在对固定资产及经营资质的经济价值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引入专业环保投资人整体收购被执行企业及特许经营资质,解决了稀缺资质无法转让的难题,同时促成投资人优先支付投资款用于清偿共益债务治理污染,最终实现被执行企业破产重组和绿色转型升级,债权人利益得以充分保障的良好效果。
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经营恶化,导致数十名职工因欠薪问题相继离职。2023年4月起,9名职工先后持民事调解书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1万余元职工债权。经关联案件检索及网络查控,确认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关联案件均已终本,执行程序无法实现债权。泉山法院遂约谈9名债权人,引导其申请破产清算。
徐州泉山法院探索“执破一体”模式,通过三个层面有机融合实现司法效能提升。组织保障层面,打破传统部门分工壁垒,由执行实施案件承办法官继续负责破产立案审查和破产案件办理,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简化程序衔接,依托执行阶段已掌握的信息资源为后续破产程序奠定基础。办案手段层面,充分发挥执行与破产程序的互补优势,通过破产程序对接税务部门查实法定代表人下落,运用执行程序中的训诫、拘传等强制措施破解债务人拒交账册难题,借助支付令制度归集股东出资,实现两类程序的协同发力。成果转化层面,既系统清理涉企“执行不能”案件、源头遏制执行积案,又通过执行与破产程序的成果共享提升办案质效;既通过程序整合压缩近2/3常规办理周期,又做到权益实质性兑现,实现“程序加速度”与“权益真兑现”的双重价值。(文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