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提气质 抢优良” 江苏打好大气攻坚“收官战”
2024-12-26 14:59:1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近年来,江苏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大气质量改善成色的重要因素。当前,江苏省正遭遇新一轮大气环境污染物污染过程,能不能圆满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关键是近期的大气环境质量。面对目前的严峻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厅对大气攻坚工作实行日通报,13个设区市全力以赴,力求最大限度降低污染过程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明确目标,提前部署攻坚大气污染

  “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受本地污染物累积叠加和上游污染输送的共同影响,江苏省空气质量逐渐转差。”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改善冬季大气环境质量,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全省必须付出更多努力。

  针对不利气象条件,省生态环境厅提前谋划,坚持实时会商研判,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要求各地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各设区市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抓住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减排关键方面,上下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联动,层层压实责任,有力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2024年7月,江苏省就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了“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0万辆以上”等2024年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省生态环境厅明确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措施落实不力、与目标差距较大的及时发函提醒预警。同时,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启动常态化督导帮扶,组织团队对重点区域驻点跟踪帮扶,提升科技监测数据运用能力,助力地方提升治气水平。

  12月25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视频部署会,就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了工作安排,指出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全局意识,坚持全省“一盘棋”,坚决打好年末“收官战”。

  层层发力,多措并举攻坚大气污染

  守好头顶一片天,各地目标明确,以刻不容缓的态度,打出一套治污“组合拳”,以点破面,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为全力打好大气攻坚“保卫战”,南通市攻坚办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南通市住建、城管、水利等部门对市区六类现场扬尘防控开展联合督查;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港口码头、重点交通工程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大气执法检查,严查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服务企业发展。

  为全力做好建筑工地扬尘管控,镇江市攻坚办联合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对重点区域的在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督查整改,悉心呵护“镇江蓝”。

  徐州市睢宁县自12月2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全县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立即行动,抓好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积累。睢宁县副县长邱祥哲带队对全县环境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睢宁生态局依据热点网格,4个执法分局及时开展执法检查。

  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结束后,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顾晓彬立即召开续会,第一时间传达省生态环境厅会议精神,细化各项任务部署,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要求各地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自24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起,武进区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等的执法检查频次,要求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暂停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等,力求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

  2024年进入倒计时,大气攻坚仍在持续,各地正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实施科学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打好打赢大气攻坚“收官战”。(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