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江苏中行”)成功落地了全球首笔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草案(以下简称“公约”)试点项目下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电子可转让多式运输单据(eFBL)的创新金融服务方案,针对采用“中欧班列”铁路运输方式的国际贸易,围绕铁路运输单据物权化,为江苏连云港自贸区某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了国际贸易融资支持。这是江苏中行继2024年7月、9月分别在全球首发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试点项目、落地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试点项目下铁路单证创新融资方案后,在国际贸易运输单证电子化方面的进一步创新实践。
据悉,该中小外贸企业自哈萨克斯坦进口小麦饲料粉,由于项目以预付款为结算方式,企业面临较大资金压力。为解决企业难题,江苏中行根据公约的机制,为企业设计了铁路“双轨制”下的融资方案:建议企业采用遵循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签发的FIATA eFBL;同时,江苏中行通过与相关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将FIATA eFBL作为融资担保品用于风险缓释。
在收到客户融资需求后不到一天的工作时间里,江苏中行积极与FIATA及在其中国唯一授权平台TRADEGO公司紧密对接合作,克服境内外时差的问题,迅速协助货运代理公司江苏劲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TRADEGO平台上完成了FIATA eFBL的签发。FIATA eFBL签发后,连云港中行以该电子运输单据作为动产质押担保,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系统办理质押登记,为企业发放了预付款融资,并第一时间完成了支付,满足了企业在签发运输单据当日进行支付的时效性要求,确保了货物的按时发运。
近年来,江苏中行深入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更好支持跨境贸易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得到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商务厅(自贸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海关、江苏自贸研究院等部门及机构在政策宣导、风险提示、合规操作等方面的精心指导,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及机构在业务具体办理过程中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该行充分发挥了其国际业务优势,推出了系列服务“中欧班列”小微物流及外贸企业的创新金融服务方案;深度参与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关于铁路运输单据物权化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和政策建议;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继中国首次在联合国贸法会提出相关立法提案后,江苏中行专家先后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专家成员和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观察员参加了公约起草工作组。该行在《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草案项下试点项目中的系列实践为公约的机制设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得到了联合国贸法会秘书处等机构的高度肯定。
下阶段,江苏中行将继续发挥国际业务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工作,加强国际贸易数字化相关的创新实践,更好服务外交经贸大局,以实际行动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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