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常州市金坛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8件,同比增长500%,占比为30%,数量较往年大幅度上升。为妥善解决此类高发问题,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以来,金坛区司法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法治金坛建设。
繁简分流,提高效率。金坛区司法局按照法律规定,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办案流程,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与各行政机关沟通,多方论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提升行政效率。
问题导向,及时纠错。金坛区司法局针对案件办理中行政机关存在的答复不规范、检索不全面、未询问第三人意见等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依法严格审理此类案件。2024年以来,金坛区司法局纠错政府信息类公开案件占纠错总数100%。
指导业务,规范标准。金坛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及时回应各单位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面临的问题,从行政复议应诉角度提出建议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规范意见建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下一步,金坛区司法局将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案件的实质化解。通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努力化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背后的根源争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文 朱伊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