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避免“人财两失” 苏州相城财产协议公证来帮忙
2024-01-24 11:13:1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实际生活中,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起因多种多样,尤其是如今“闪婚闪离”的现象增多,一旦处理不好财产问题,很有可能导致“人财两失”。

  那么如何预防这些纠纷呢?选择办理财产协议公证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近日,苏州市相城公证处就接待了一对小夫妻以及双方父母一行六人的法律咨询。在公证员逐个单独沟通后,了解到这对夫妻是新婚,可最近双方父母却因房产登记的问题开始争吵。

  原来,夫妻两人结婚前购置了一处房产,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支付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但由于购房政策的限制,女方无法在产权证上登记名字。女方父母觉得自己出了资,而且女儿也一起在还贷,产权证上仅有男方名字,对女方来说没有保障。公证员在明白当事人的忧虑和需求后给出了针对性建议,即二人可以办理一个针对婚前财产归属的财产协议公证,双方可以约定:婚前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二人以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贷款还清后男方协助女方办理加名手续。

  听了公证员的建议后,当事人均表示接受公证员的提议。目前当事人已办理了该公证,两家人的矛盾纠纷也迎刃而解。(文 况海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