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苏州常熟沙家浜邮递员叶福寿:乡邮路上的“铁脚板”
2024-01-22 17:29:2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在苏州常熟市沙家浜镇唐市中心街上,有一栋充满故事的老建筑,斑驳的门头上,“常熟县邮政局唐市支局”几个字依旧清晰可辨。在无数老唐市人的记忆中,每天在这儿寄信、汇款、发电报、邮寄物品包裹的人们,总是络绎不绝。栉风沐雨60余年,它已然成为唐市历史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也是在这条街上,住着一位老人,在他的家中,随处可见各种老照片与奖状,他就是唐市第一批邮递员,远近闻名的“铁脚板”叶福寿。

常熟沙家浜邮递员叶福寿:乡邮路上的“铁脚板”_fororder_图片 1

常熟县邮政局唐市支局”旧址

  1930年,叶福寿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工人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他的父亲与两位哥哥前往苏州学做生意,只留下他与姐姐、祖母一起生活。八岁时,父亲负担不起他的生活费和读书费,便将他送给程姓人家,学做油漆工。1950年,叶福寿参加革命工作。后来,他加入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负责团委宣传工作,白天做宣传,配合行政各项事务,晚上参加农村文工团排练。

  1959年,县邮政局唐市支局建立。当时叶福寿还在造纸厂工作,由于平时工作踏实认真,表现突出,他被邮局领导看中,经过选拔成为第一批邮递员。那时叶福寿才29岁,却已经有了丰富的履历。他先被派到县局机要组,传送党的机密文件。乘车、步行、坐船,一天下来11个小时,跑遍七个大队,风雨无阻,一干就是半年多。后来各乡镇支局扩充人员,叶福寿就回到唐市支局,负责各大队的报纸信件递送任务,成为一名基层邮递员。

常熟沙家浜邮递员叶福寿:乡邮路上的“铁脚板”_fororder_图片 2

叶福寿(第一排左三)在邮局时的照片

  那时候开展邮递工作,仅配备一些简单的工具,邮运业务是靠邮差凭借双脚,艰苦跋涉出来的,步行的邮差肩挑邮件,穿着草鞋行走在邮路上。“我早上一早出门,给各个大队配送报纸、邮件。中午就在乡下的小店里面歇歇脚,午饭就吃开水泡饭。每天要走六七十里路,晚上九点才能到家。”叶福寿回忆道。

  叶福寿不仅是邮件投递员,还是服务群众的热心人。1974年,叶福寿被调到横泾支局,与那里的乡亲们结下不解之缘。每天他的三尺扁担上,一头挑着重重的邮包,另一头挑着为乡亲们“代购”的百货。硬的铁锹、软的豆腐……只要开口说一句:“老叶,你帮我带一带。”就能体验到那个年代的“送货上门”服务。

  多年的辛勤工作,让叶福寿成了沙家浜小有名气的“铁脚板”。

  1978年,他作为常熟代表参加了苏州地区的投递跟班比赛。比赛的邮路有36公里,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是最长的邮路,但对叶福寿来说,这只是他的日常。一天下来,他顺利完成了投递工作,整条邮路坚持下来的仅有两人。第二天苏州召开表彰会,叶福寿被评为苏州地区投递劳动模范,“铁脚板”的名号也传了开来。

常熟沙家浜邮递员叶福寿:乡邮路上的“铁脚板”_fororder_图片 3

叶福寿参与各种会议的证件

  1981年,叶福寿回到唐市支局工作。1982年,他被群众推选为人民代表,用更多的方式实践为民服务的初心。1986年退休后,叶福寿依旧坚守在岗位上,为百姓做一些报纸报刊的投递工作,直到2010年,才真正结束他的事业。

  五十多年来,叶福寿以“铁脚板”精神,演绎了中国邮政“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文/图 苏常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