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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
2024-01-08 15:54:2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为加强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统一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月8日,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出台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_fororder_图片1

发布会现场

  据发布,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办理是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难点,存在规范不够明确、侦办难、周期长、鉴定不规范、权利人负担重等诸多问题,办案机关对一些法律问题的认识也不尽统一。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质量、效率与效果,社会各界对加强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呼声大、期待高。

  自2020年3月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持续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中的争点、难点及解决思路等内容的研究探讨,组织撰写完成了《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指引》有效吸收了江苏司法机关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积累的工作经验,并积极回应了此类案件办理的最新发展需求;明确了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效能;坚持实体程序并重,充分考虑商业秘密无形性、犯罪行为隐蔽性等特点,依法妥善处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保证判决结果公正、程序正当,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民事侵权诉讼程序与刑事司法程序的协调,避免处理结果冲突;减轻权利人维权成本、举证负担,依法保障权利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体与程序权益。

  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汤茂仁表示,该指引是省级公检法机关就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统一认识、明确思路、细化规则、规范办案的工作指引,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的难点和争点,具有较强的指导价值,体现了江苏司法机关率先探索研究、先行先试,为保障江苏省“在科技创新上率先取得新突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责任与担当。(文/图 朱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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