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近年来,苏州张家港市司法局重点凸显质量管理常态化,推动法律援助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法治惠民实践上发挥职能优势。
严抓案件质量关,当好案件“质检员”。张家港市司法局在案件办理环节,严格落实旁听庭审、个案指导、跟踪督办等制度,重点对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在诉讼中的形象、庭前准备、举证等方面进行记录,实现对案件的全流程监管,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成立民事、刑事业务委员会,每月开展卷宗评估,将评估结果与补贴标准直接挂钩,实行差异补贴;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安排实习律师通过问效、问廉、问策全面收集、整理受援人反馈,督促承办律师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升受援群众满意度。
严抓业务提升关,打造律师“加油站”。张家港市司法局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水平;优化业务培训内容,对法律援助发展历程、立法目的、法律援助的范围等相关知识进行解析;法律援助律师轮流分享法律援助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提升援助律师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思想认识;邀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就案件质量进行专门授课,解读司法部《评估规则》,组织参训人员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技能,严肃执业纪律,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抓典型培育关,树好宣传“风向标”。张家港市司法局坚持好中选优,精挑细选具有突出特点和典型代表性的案件,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影响力;积极报送省市两级基金会法律援助资助案件,其中,6件法律援助案件先后荣获省基金会“2023年度第一批及第二批资助案件”,10件农民工案件全部荣获苏州市基金会“2023年度资助案件”,专兼职律师团队荣获苏州市基金会“2023年度优秀服务奖”;每年度评选“法律援助律师优秀个人”,向司法部、省司法厅推荐法援律师承办的优秀典型案例,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文 张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