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签好了,困扰在我们心头多年的麻烦一下午就解决了。”近日,常州市天宁区郑陆司法所耗时三个月,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百余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当事人第一次来到司法所要求调解时,因时隔多年,双方对施工产生的实际工程价款看法不一,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是天宁区郑陆司法所所长宋耀东坚持不放弃。他表示,建筑行业的持续下行令施工企业自身垫资能力以及发包单位款项支付能力降低,致使工程款违约纠纷频发。大家要直面问题,在持续发展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在解决问题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为了能够早日解决企业的烦心事,宋耀东多次组织双方参加调解,围绕工程量、工程款等分歧点,逐条分析逐条认定,逐项排除争议点,向双方细致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将“释法明理”贯穿于事实、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中,尽可能做到最大限度还原事实,有效减少了双方意见分歧。
经过多次的沟通引导,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一方当事人对施工事实表示认可,但称其经营困难,现实存在厂区实际产出不足、资金流转不畅等问题,并承诺待资金回笼将第一时间支付相关款项;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对方分期偿还工程欠款。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工程款数额达成一致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争议近十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于获得了突破性进展,双方在签订调解协议时握手言和,对郑陆司法所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表示了肯定。
近年来,郑陆司法所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做深人民调解,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妥善化解每一个纠纷,致力于为辖区群众、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法治力量守护一方平安。(文 王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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