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张家港市突出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积极探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思路和路径,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助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
以“学”为“入门”切入点,找准法治服务青少年方向。张家港市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整合“学法”功能、整理“学法”清单,统筹指导开展工作;将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暑期爱心托班等青少年较为集中的场所作为“学法”主要阵地,以实地走访、电子问卷等形式定期调研摸排青少年学法需求,制定清单,有针对性地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注重在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中选拔具备亲和力、宣讲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区镇(街道)青少年普法小纵队,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必学清单,以法条解读、案例分享等方式组织学习培训320余次,切实提升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硬核力量的队伍能力。
以“宣”为“关键”切入点,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张家港市明确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八五”普法规划重要任务,以提高普法的实效性、创新性为着力点,充分调动各类普法资源;结合安全生产月、未成年人保护月、暑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送法讲法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剖析校园常见违法案件、与家长面对面交流讲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开设法治讲座增强青少年法律储备等形式,教育引导青少年重视民法典、宪法以及与自身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在村(社区)法润民生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青少年及家长推送法治视频、典型案例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传播法律知识的时效性,夯实线上普法。截至目前,共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20余场,分发各类法治宣传册5600余份,线上推送普法知识60余条。
以“行”为“核心”切入点,强化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张家港市注重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织密矛盾纠纷排查网,对排查出的涉及青少年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介入调解化处,护航青少年成长;积极探索青少年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不断延伸援法议事触角,持续推进元丰社区“小元少年派”、福民村“小福议事团”等社会治理项目,鼓励青少年用主人翁心态主动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精心挑选邻里纠纷案例进行现场模拟,组织青少年就“法治小区建设”“小区车位改造”“美村环境改造”等事件展开讨论30余次,强化青少年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注重增强青少年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参与感,使其成为政策宣传员、民意收集员,以体验式、互动式普法有效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以点带面深化家庭法治教育乃至整个社会法治教育成效。(文 邢凌波)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