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南通如皋市公安局丰乐派出所社区民警赵金亮接到反诈中心紧急预警指令,辖区居民刘某疑似在向涉诈嫌疑账户转账。民警随即开展劝阻工作,但电话一直无法联系上本人,上门也未能见到刘某。
为减少群众损失,赵金亮提请反诈中心支援查找。经过研判发现,刘某在盐城,等赵金亮联系上他时,其自称正在办事,没有转账,下午回如皋后自行到派出所找民警。
在寻人过程中,反诈中心对预警银行卡进行分析,发现劝阻对象刘某共有4笔转账被预警,且资金流入的嫌疑账户开户人也叫刘某。反诈中心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预警的嫌疑账户就是预警对象刘某本人名下账户,而且其中一个账户直接涉及外市一起诈骗案件。反诈中心随即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丰乐派出所和刑事犯罪侦查中心第一责任区中队。
7月1日下午,刘某如约来到了丰乐派出所,接受民警的反诈劝阻工作。而令他没想到的是,百般抵赖也敌不住所队民警的密切配合。很快,刘某便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2023年6月以来,刘某在明知他人会将其银行卡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5张银行卡给犯罪分子用于资金转移,并在转账过程中,提供刷脸认证,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7月2日,如皋警方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文 陈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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