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启东“戎声”老兵宣讲队:丹心常驻心间 “戎声”浸润心田
2022-11-15 19:36:2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蒋硕

  曾经,他们穿上军装,为祖国和平护航;而后,他们回到家乡,为人民坚定信仰;现在,他们坚守阵地,在基层续写荣光……他们,是江苏启东市“戎声”老兵宣讲队的队员。近期,启东“戎声”老兵宣讲队队员走进群众身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他自办“家庭”党史室,潜心党史宣讲

  朱永继是一名烈士子女,也是一名退伍老兵。退伍后,他奔波于各个图书馆、纪念馆和老党员家里,收集、整理党史资料;订购多类报纸,每天剪贴、分类整理。几十年的坚持,朱永继搜集收藏党史书籍近200册,汇编平均3.5厘米厚度的党史资料130卷。2013年,朱永继将自家两间房屋改建成“家庭党史室”,一间摆放各类书籍资料,另一间用于开展活动。

启东“戎声”老兵宣讲队:丹心常驻心间 “戎声”浸润心田_fororder_19

朱永继(左)带领党员群众参观党史室

  为了让更多的党员群众学习党史、了解红色文化,朱永继于2015年将“家庭党史室”变为“流动党史室”,制作党史宣传展板,精心准备讲稿,奔赴周边镇村、学校开展党史宣讲活动,累计外出宣讲300多场。

  他成立红心小院,致力政策宣讲

  在启东市近海镇,有一座家喻户晓的“老龚书记”红心小院。

  “老龚书记”是大家对龚汉兵的亲切称呼。龚汉兵是一位有着43年党龄的老干部,也是一名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老兵。3月,龚汉兵以自己家为阵地,成立了“老龚书记”红心小院,听民声、疏民意、暖民心。群众家门口有了一个谈心谈话、政策宣讲、学法交流的好地方。

启东“戎声”老兵宣讲队:丹心常驻心间 “戎声”浸润心田_fororder_20

“老龚书记”红心小院会议现场

  在企业车间,龚汉兵利用“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党史座谈会;在近海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他为小朋友讲述近海镇的斗争历史和发展变迁;在青蓝课堂,他手写讲稿十余页,内容涵盖应急处突、乡村振兴、群众工作等基层工作实操指引。他用“大白话”讲述“大道理”,用“小案例”传授“好经验”,用“真经历”启迪“真思考”。“老龚书记”以一颗炽热红心,诠释为民之情。

  他创办红色展览馆,专注历史宣讲

  陈正兴是名副其实的“军二代”,受抗战老兵父亲的影响,年轻时,他毅然选择参军入伍。部队磨练了他的意志,也培养了他对党的忠诚与热爱。退伍后,他便萌生了创办红色展览馆的想法。他希望通过收集老物件,讲述红色文化,让革命精神得以延续与传承。2021年9月,老兵·红色印记展览馆正式开馆。陈正兴则化身历史“讲解员”,为来访者介绍这一屋子的“宝贝”。

启东“戎声”老兵宣讲队:丹心常驻心间 “戎声”浸润心田_fororder_21

陈正兴(左)为来访者介绍展览馆

  开馆一年以来,红色文化阵地作用日益显现。全市中小学生、沙地文化爱好者常常到此打卡,寻访红色印记,品味历史韵味。机关单位在此举行主题党日活动,实地感受老兵永远跟党走的坚定情怀。启东市南苑小学在此开设“南苑小学红色教育基地”,激发学生们爱党爱国热情。接待访客、丰富馆内藏品、规划布置陈列,陈正兴虽然忙碌却也乐此不疲。

  在新时代新征程,启东市老兵宣讲队队伍在不断充实建强,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宣讲课堂稳步前移。今后,他们将继续走进村镇社区、走进校园军营、走进企事业单位,持续扩大受众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擦亮“戎声”老兵宣讲的特色品牌。(文/图 马鸣 茅金如 姚小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