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深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服务“一老一小”,以“法治+”甘露,滋养青苗成长为主线,拓宽青少年法治宣传渠道,引领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治+课堂”,打造普法主阵地。江宁区司法局充分利用辖区学校资源丰富的特点,依托街道、社区道德讲堂,法治副校长等平台,将送法进校园与学校“法治点单”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宣讲等。2022年以来,共组织校园普法26场次,组织课堂教学10场次。
“法治+社区”,延伸普法新触角。江宁区司法局聚焦青少年家庭教育,以社区为延伸,在开展青少年普法的同时,更多关注家庭成员的法治教育,依托社区公益服务组织,分类型、分年龄段、分性别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青青小葵”课堂、“模拟法庭”等活动,组织青少年及家长进行交流学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法治+个体”,突出普法实效性。江宁区司法局利用司法行政关工站,邀请司法行政退休老同志,对辖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帮扶教育;联合区检察院、社区对辖区“问题少年”定向定期开展教育,链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心理问题筛查,通过“一对一”辅导,帮助特殊青少年打开心扉,纠正不良习惯,更有针对性地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文 周超 魏萍)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