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南通海门区四“重”并举打造网络安全宣传“新常态”
2022-09-19 14:35:0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韩小强责编:蒋硕

  近年来,为共同营造更加清朗健康、安全可靠的网络空间,南通市海门区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四“重”并举提升基层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防护能力,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环境。

  重点对象学法。海门区召开全区网络安全工作推进会和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建立区镇村三级学习网络,督促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各乡镇开设“网安大讲堂”,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理论知识集中学习宣贯会、青年干部开展网络安全培训会议,邀请区公安局网络管理中队为村居干部带来一场干货十足的网络安全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信息研判,提高安全防护技能。

  重点人群普法。海门区针对“银发e族”加速入网这一实际情况,依托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场所,打造“银发网络知识小课堂”阵地,以典型案例向现场老年人普及如何防范网络攻击、网络诈骗和个人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知识,提醒老年人在享受网络种种便利的同时,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联合辖区学校,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志愿者围绕网络病毒、网络诈骗、危险的“游戏”等方面,着重向同学们介绍网络安全防范基本常识,同时将网络安全知识普及融入家庭教育综合板块,通过“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家长耕好家庭教育责任田;走进新媒体企业,进一步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新媒体从业者利用碎片化时间提升网络安全技能水平,积极创作网络安全优秀作品,发挥新媒体正向引导的辐射作用。

  重点渠道传法。海门区坚持共同治理原则,在重视线下进校入户面对面宣传的同时,也紧扣网络载体多样性渠道传播质效的“广”与“精”。区妇联充分利用好“指尖妇联”宣传阵地,以“个人信息保护日”为主题积极推送《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宣传短剧<大师>》等5期推文;区公安局公众号“海门公安微警务”开通《反诈微课堂》栏目,全年坚持不懈走在宣传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第一线;乡镇街道引导群众参与网络安全线上答题活动,通过线上答题的互动增加群众网络安全知识储备、提升个人信息防范主动性。其中,海门街道举办“乘风破诈”个人信息保护专场直播,向辖区全体网民传授网络购物中如何预防诈骗的“网络安全秘籍”,让网友在体验式、互动式、参与式的活动中收获“反套路”秘籍。

  重点行动彰法。海门区落实海门区网信办开展“清朗2022”专项行动,对“乐点生活网”“向上新媒体”两家重点网站平台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场宣讲《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互联网法律法规,签订《积极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承诺书》;将全区的备案网站纳入检查范围,对属地所有1728家备案网站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扫描检测;海门区公安坚持防范打击治理一体化,充分发挥多警种作战优势,对电信诈骗案件开展“资金流、数据流、网络流、通讯流”研判,高度掌控辖区涉案重点人员动态,广泛传播通报本辖区籍诈骗犯罪嫌疑人限期回国投案自首的消息,以釜底抽薪之势深化打击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治网管网能力水平。(文 王锋 王睿)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