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是“八五”普法的创新举措和鲜明特征,日前,中共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关于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启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为期两年。
此次试点,苏州将选取全市国家工作人员为试点对象,以加强教育引导为主线,以推动实践养成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保障为依托,不断健全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示范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试点将主要完成四项任务,分别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测评、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示范带头作用;重点开展“四大工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头雁工程”、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中坚工程”、国家普通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赋能工程”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法治素养“强基工程”。
近年来,苏州市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要求,紧抓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市委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重大行政决策不断程序化、制度化,政府依法行政满意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愈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文 虞天一 沙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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