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江苏省江宁监狱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战疫情保安全
2022-04-08 17:22:1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韩小强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2022年,江苏省江宁监狱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新时代全国一流的现代监狱”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监狱重点工作落实,聚焦监区主阵地,努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汇聚战疫情、保安全的合力,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累了有益经验。

  抓实书记项目 推动监区工作提质增效

  江宁监狱十监区党支部申报的书记项目是“先锋课堂”,支部书记曹卿介绍说:“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运用机关、基层结对共建机制,发挥挂钩科室教育矫治支队的职能优势,搭建业务练兵平台,探索多层次、分类别、阶梯化开展练兵活动,力求实现党建创新与业务水平提升同向聚合、深度融合。”

江苏省江宁监狱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战疫情保安全_fororder_图片 3

江宁监狱十监区开展“先锋开讲”大课观摩

  在旁听完机关挂钩民警侯俊斌的“学习雷锋精神”监区主题教育课之后,江宁监狱青年民警孙烨表示收获很多:“监区每月都会组织一场‘先锋开讲’大课观摩,邀请科室业务骨干分享交流,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先进方法,提升了寻找教育切口的业务能力。”

  据悉,2021年以来,江宁监狱共建立5大类38个书记项目,其中3个项目被评为示范性书记项目。

  “2022年,江宁监狱将开展‘比亮点、比实效、创示范’党建书记项目成果展示,推进‘在党支部层面比规范、创品牌,在党员层面比作风、创先锋’的‘双比双创’活动,促进书记项目抓得实、出成效,‘党建+’有创新、有亮点。”江宁监狱副政委卢义明介绍说,监狱将进一步发挥书记项目的辐射带动效应,并制定完善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优化高质量考核云平台,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以党建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动监区主阵地建设。

  江宁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周高逊表示:“我们将进一步聚焦政治统领党建引领,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多措并举筑牢监区红色堡垒,激活党员红色细胞,引导民警忠诚履职、依法履职、出色履职。”

  引导民警与家人互相鼓励、并肩奋斗

  关心关爱民警家庭、引导民警与家人互相鼓励是江宁监狱十四监区党支部的一项特色做法。

  在本轮封闭执勤的日子里,江宁监狱十四监区党支部积极摸排民警家庭困难,配合监狱惠警利民服务队做好纾困解难工作;同时,监区领导也经常找民警谈心谈话,给确有困难的民警家人打电话沟通,在工作之余还积极引导民警利用休息时间与父母、妻子、孩子相约视频电话,争取理解支持,努力让民警工作安心、家庭和谐。

江苏省江宁监狱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战疫情保安全_fororder_图片 10

十四监区民警张勇打完电话后又投入工作

  “十四监区党支部与民警家庭的沟通很有成效,他们的故事也很感人。”江宁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徐怀中认为:“监区党支部既要抓好党建、促进工作、破解难题,也要积极作为帮助民警解决家庭困难、化解矛盾困扰,让民警在家人的理解鼓励下安心工作、增添动力,有更多的成就感、幸福感。”(文/图 朱香龙 沈诗婕 倪庆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