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苏州张家港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找准“三农”切入点,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执法检查等方式,保障全市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张家港市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当前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向农户讲解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及出现农业生产事故后的合理维权方法、途径,提醒农户在选购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时,要到证照齐全的经营门店购买并保留购买凭证,提高农户维权意识。
二是提升涉农法律服务质效。张家港市司法局开辟涉农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春耕期间坑农害农案件优先受理,确保当事人不误农时,保证春耕生产正常开展;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针对春耕生产时节村民之间容易产生的邻里矛盾、农田灌溉、土地承包经营等纠纷,组织调解员全面排查、及时调处,避免矛盾扩大化。
三是强化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张家港市司法局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检查农资生产、销售门店,在农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许可证、农资产品质量管控措施、包装标签等情况,要求企业严格做好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在农资经营门店重点检查进销台账记录、经营许可证、所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有效期等,严查是否存在销售禁用和过期农资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文 万鑫)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