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泰州市海陵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工作中,围绕长江保护的发展理念、法律知识及难点破解,多层次、多角度开展长江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普法志愿者精准发力“三进”宣传。海陵区组织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以国旗下讲话、签订倡议书、手抄报评比、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保护长江“母亲河”的重要意义;“法律明白人”、“八五”普法志愿者和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进基层”,开展“超级女生法治文化基层行”“社区广场法治微讲堂”等系列活动,通过法治演讲、法治文艺演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泰州市水污染防治法》,让众多群众认识到保护长江人人有责。
网络新媒体普法矩阵“入屏”宣传。海陵区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优势,联动全区“法润民生”微信群,在“法惠海陵”微信公众号、“梅乡法韵”抖音号上开设长江保护法宣传专题,进行污染防治口号的征集,展播保护生态环境和污染防治小视频;转发《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广泛开展关爱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公益宣传,通过网络新媒体带动更多的人参与长江保护活动。
通扬运河生态修复法治文化风光带。海陵区通扬运河与长江相连,通扬运河海陵段的保护直接关系到长江污染防治。海陵区解楼圩新通扬运河北岸,曾经是小船厂聚集区,经过两年的船厂关停及生态修复实施,目前已初步打造了传承船舶文化与生态经济林相结合的风光带。海陵区司法局拟与海陵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在风光带中加入法治宣传长廊、展示牌、景观石、电子屏等艺术形式,展示多个法治作品,将风光带打造成全市“生态法治”文化阵地。(文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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