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了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让更多的基层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近日,徐州邳州市司法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促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点面结合、相联互动。邳州市司法局以普法活动日和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受众面,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法律顾问微信群、普法宣传栏等资源,使群众时时受到法律熏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相关单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团结协作,建立普法动态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部门的宣传责任。
动静结合、提升实效。邳州市司法局组织普法讲师团到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将法律法规知识提炼成法治警言、警句、短文等,在村(社区)、学校、广场等周边区域发放、张贴、悬挂,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通过发放宣传单、法治知识读本,以“动态”的普法活动与“静态”的法治阵地相结合,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供需结合,分类宣传。邳州市司法局定期收集整理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典型案例,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编制内容丰富、分门别类的普法“菜单”,供群众选择;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载体发布法律知识、典型案例,让群众利用空闲时间学习法律,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文 葛岩)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