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近日,网民举报反映江苏连云港灌南县某视频平台涉嫌发布丑化英雄烈士短视频。连云港市灌南县网信办受理后立即组织人员在该视频平台引导,保持关注并查实视频账号持有者惠某某发布的短视频存在丑化英雄烈士情况属实,依法对责任人做出处罚,消除影响,确保属地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有效处置。
在连云港市网信办指导下,灌南县网信办迅速对该视频平台账号持有者进行约谈。经查,视频平台账号持有者为惠某某,男,灌南县新安镇镇西村人,个体户,急于拓展业务而疏于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片面模仿“网红”式宣传,单方面追求关注度,在某视频平台建立账号并发布未经认真审查的短视频,发布后意识到视频内容可能存在问题,但心存侥幸,导致违规短视频在网上传播。
灌南县网信办审查后明确指出惠某某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考虑到惠某某初犯且认错态度诚恳、配合到位,决定以批评教育为主,现场带学《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案释法加深理解。惠某某本人在第一时间删除违规短视频,表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应用,强化责任意识,规范信息制作与发布,弘扬正能量,努力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网民。(供稿 连云港市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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