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泰州市海陵区“四把式”耕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田”
2022-01-05 12:01:1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2021年以来,泰州市海陵区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原则,稳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合力耕实普法“责任田”。

  “立清单”明确普法责任。海陵区在前期52个普法成员单位自行填报的基础上,逐项、全面梳理审核,制定下发《2021年度区级机关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以全面实施“普法责任清单”为载体,狠抓普法责任主体落实,明确执法机关普法任务,严格普法考核,将普法责任清单纳入《2021年度全区普法工作考核细则》体系,充分调动执法机关普法积极性,进一步将执法机关普法责任细化、实化,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同步普法、精准普法。

  “广释法”增强普法渗透。海陵区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编印《“谁执法谁普法”案例汇编》,在全区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海陵检察院设立“海检拍案——我的案件我来说”专栏,检察官通过讲述生动鲜活的办案故事,用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讲述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的温度。2021年以来,全区累计开展“以案释法”专题活动76场,辐射人群近万人次。

  “传帮带”提升普法水平。海陵区围绕主要做法、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工作成效等核心要素,每半年开展一次“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交流会,邀请履职工作较为突出的部门业务负责人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展示普法工作成绩,介绍“可听、可看、可查”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经验,交流互鉴,以“传帮带”的形式补齐工作短板、放大典型效应,进一步提升全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整体水平和效能。

  “民阅卷”评议普法效果。2021年12月初,海陵区以集中评议和书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在往年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律师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等组成的专家评议团的基础上,扩大了基层代表参与评议打分的人数比例;通过对全区8家单位进行现场述职点评打分,基层群众直接评议成员单位履职效果,并就普法工作提出基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文 陈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