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三融合”助力《长江保护法》宣传落地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2-03-07 18:44:55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为切实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南通市海门区深刻领悟《长江保护法》精神实质,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强化“三个融合”,助力《长江保护法》宣传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与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相融合。海门区始终准确把握《长江保护法》流域立法的特点和“长江特色”,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施治推进长江大保护,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高标准打造张謇历史文化记忆轴特色长廊;着力推动以青龙港、张謇公园为重要节点的沿江风光带法治文化建设,同时带动青龙河沿线观光带、玲珑湖生态运动公园、东布洲长滩公园、謇公湖旅游区、南布洲沿江景区联动发展;通过景观带建设,推动风光带、城镇带、乡村带、创新带、产业带“五带”融合发展,全力打造法治海门、美丽海门样板。

  二是强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海门区坚决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巩固提升禁捕退捕成果,强化规划管控、加强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等资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深化区域共治、大力推动野生江鲜禁售禁食;落实各级河长巡河、管河、护河责任,推进区域治水工程,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实现14条入江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河道疏浚整治等工作,为长江生态修复、流域监管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这一年,全区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已在全社会形成了“不能捕、不敢捕、不想捕”的舆论氛围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三是强化与推动产业升级转型相融合。海门区全面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反《长江保护法》的违法行为,全力破解制约长江大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真正把法律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沿江地区低端劣质企业关闭退出力度,力争腾退更多空间用于生活生态和产业升级,并实施上下游联动,加强监管,减少产业发展存在的隐患,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文 李迎银)

编辑:杨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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