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莫舟静):“款项已经全部到账,感谢诉前调解。”近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某餐饮公司的致谢电话。
苏州某餐饮公司与某建材厂自2016年开始合作,由苏州某餐饮公司为某建材厂员工提供早、中、晚三顿工作餐,建材厂员工凭本厂的盖章餐票吃饭,餐票交于餐饮公司,由餐饮公司清点后开出发票,到某建材厂月结餐费。
2019年5月,该餐饮公司因消防整顿停业一个月,于是便找来另一家餐饮公司代其供餐,并告知了建材厂。餐票由代供餐公司收取后一并交给涉案餐饮公司,所有餐费目前涉案餐饮公司向代供餐公司支付完毕。同年6月,涉案餐饮公司向建材厂索要餐费,建材厂却拒绝支付,并表示当时该餐饮公司食堂未开火烧饭,所以让自己员工自行解决吃饭问题,不欠餐饮公司任何餐费,双方引发纠纷解除合作,事后的两年中此事久久未能解决,双方矛盾越积越深,餐饮公司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调解员了解基本案情后,根据双方情况,采取了“背对背”调解模式。调解员分别与涉案双方做了详细的沟通,抓住了主要矛盾所在,并实地走访调查了代供餐公司和建材厂员工,了解真实情况,解除了双方误会。原来,建材厂部分员工当时是去了代供餐公司吃饭,代供餐公司收取餐票后将餐票一并交给了涉案餐饮公司。但是涉案公司向代供餐公司支付过相应餐费一事,代供餐公司并未告知建材厂,所以建材厂并不知晓。误会解开后,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解决方案,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曾经的合作伙伴“破镜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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