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泰州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持续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法律援助覆盖范围由低保人群拓展至低收入人群,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以来,中心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56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3件。
拓展范围,降低门槛。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调整为泰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事项范围;围绕与困难群众权利保护密切联系的事项,将群众需求多、社会关注高的常见纠纷调整出“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老年人钱某某与桂某系二婚,婚前桂某将其仅有的一套住房附条件赠与其养女桂某某,并约定如再婚,配偶享有居住权,桂某于2021年1月过世,桂某某不让钱某某居住,钱某某无家可归。接到钱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立即为其指派律师办理居住权纠纷,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
法援邮路,真情守护。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援邮路”项目,向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病残孤老灾”等特困群体传递法律援助惠民信息,利用邮政网络遍布全市城乡的资源优势,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律援助代办窗口,全面拓展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在低收入人群中的覆盖率。
法援惠民生,提质增效。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强化重点群体帮扶,对老年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困群体,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取消事项范围限制,并提供必要帮扶措施;依托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健全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制,扩大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畅通农民工、“病残孤老灾”等困难群体的专门窗口、热线和绿色通道,对于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健全“全程无缝式”管理和差别化管理机制。(文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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