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11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两年江苏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判工作情况。
据通报,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生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2916件,生效判决人数8835人。其中审结生效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58件,生效判决人数491人,涉案金额2.6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626万余元。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全省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生效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数占比28.51%,较同期全省普通刑事犯罪高14.51%;缓刑适用率为23.42%,较同期全省普通刑事犯罪低11.31%。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贪利性特点,依法适用财产刑,加大经济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全省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判处罚金共计2297万余元。
发布会现场 摄影 朱远明
江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毕晓红介绍,境外诈骗窝点主要位于我国周边国家,有些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采用分设部门、分开管理的方式在境内外设置多个窝点,诱骗他人投资虚设的黄金、外汇、期货、股指、证券等金融产品。犯罪分子对境内被害人实施诈骗后,将被骗资金通过“地下钱庄”非法掌握的众多资金账户迅速转移、提取,追赃挽损难度大。
近年来,诱骗投资理财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多发,在江苏省2020年以来审结生效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占比高达62.07%。该类诈骗犯罪中,犯罪团伙将部分专业化较强的环节外包,由外包团队为诈骗团伙提供专业化智能化帮助,例如寻找技术人员搭建可直接操控后台数据的诈骗平台,联系“推广引流”人员在社交软件对诈骗平台进行宣传,提供话术剧本寻找主播通过直播金融知识引诱被害人至虚假平台投资,联系专业技术公司提供客服智能化管理系统即时计算被告人“业绩”,向专业“卡商”收购电话卡、银行卡用于诈骗联络、转移赃款,寻找专业洗钱团队将涉案赃款转出境外。
全省法院积极参与“长城2号”“断卡”等有关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强化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统一执法办案标准,特别是在审理“10.30”“5.10”等重大系列诈骗案件中,及时沟通,顺利解决了案件管辖、疫情防控等问题,保证了案件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联合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文 高苑 朱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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