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做好“四个依托”,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乡村落地生根,推动百姓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依托“村居网格”。海门区司法局将农村村居科学划分为村居网格,网格员通过走访熟悉网格内农村群众的人员结构组成,依托网格员们掌握的基础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上实现宣传的精准化、精细化。各村居网格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村居法律顾问预约授课课内容,开展“情满江海律师行”系列讲座,切实做到乡村普法紧贴社会热点难点,契合百姓民生民意。
二是依托“法律明白人”。2021年,海门区通过“五要素”选拔了一批“法律明白人”,通过专业导学、比武促学、实践评学等多举措进行培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村居“法律明白人”以点带面,最终推动农村干部群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素养上的提升;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利用走访村民、民情调查等环节收集各类民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精神、新规定。海门区司法局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劝导乡村内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调解村民矛盾纠纷,解决群众生活困扰,促使基层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三是依托“村居法律顾问”。海门区司法局为每个村居设立村居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在服务村居开展法律讲座,结合农村常见的6类纠纷问题,围绕“物权”“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编内容,举办专业法律知识讲座;在遇到难以化解的矛盾案件中,村居法律顾问积极介入,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以案释法,进一步促进老百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
四是依托“法治文化阵地”。海门区司法局在群众日常生活工作的主要场所、村居文化广场、援法议事等活动场所填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元素,拓宽法治文化阵地;在乡镇村居宣传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益海报、宣传标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画报、普法资料,开展集中法律咨询,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实效惠民;开展线上、线下普法通道,在海门司法行政公众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0问、“漫”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栏,通过问答、漫画、案例、视频等百姓易于接受的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文 顾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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