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常州武进聚焦“四个维度”精准服务企业发展
2021-09-03 14:16:3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心怡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以市、区共建的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为载体,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服务形式,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促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升律师服务“精准度”。武进区司法局持续开展“精准法律服务助企发展”专项行动,转变“碎片化”法律服务供给模式,联合区工商联等8部门,组建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等5个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通过深入走访调查、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案例宣传、组织法治体检等方式,精准对接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帮助破解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2021年,武进区司法局推出“产业链+法律服务”强磁行动,成立石墨烯小镇“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为产业链企业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法律服务。辖区律师年均代理公司、金融银行、保险、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知识产权等类别的涉企案件1万余件,办理各类非诉业务2000余件。

常州武进聚焦“四个维度”精准服务企业发展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903095130

武进区多部门联合赴企业了解法律需求

  二是提升法治宣传“覆盖度”。武进区司法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前先行学法、政府决策前先行学法,先后组织学习了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七五”普法期间,区四套班子集体带头学法80多场;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联合区人社局、工商联等部门,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宣讲与法律解读;依托非公企业法治护航中心,开展青年企业家、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法务培训,为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合法合规经营提供指引;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特点,联合区人社、应急、公安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普法活动;针对武进民营企业面广量大的特点,建立了一大批民营企业法治文化阵地,旷达集团、洛凯机电、湖塘科技产业园等15家企业被评为武进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三是提升公证服务“便捷度”。武进区司法局畅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对涉企公证,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批、优先出证”的原则提供服务,设置专门办证窗口,安排公证员“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下调收费标准,降低企业负担,对照《江苏省降低企业公证服务收费方案》,对涉企公证服务以及收费开展调研,适当下调法人收费标准;为企业提供预约服务、优先上门服务,构建法律咨询、适法性审查、现场监督等多样化公证法律服务体系;贯彻《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拓展,探索公证处与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建立服务对接,协同开展存证、取证、诉讼、鉴定等全链条服务,切实维护企业权益,进一步保障知识产业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度”。武进区司法局强化统筹部署,深入实施规范行政执法“353”行动,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每年对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为重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体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行政处罚案卷、检查执法现场、抽取执法人员考试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规范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督促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全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护航。(文 王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