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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全面推广村(居)民积分制管理模式
2021-08-23 18:44:5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莉莉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进一步实施扁平化社会治理,延伸拓展社会治理触角,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治理体制架构,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近日,宿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村(居)民积分制管理模式。

  反映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制定正负面清单。村(居)民积分制管理以村(居)规民约为主要评价内容,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考虑本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可量化指标,全覆盖、分领域、多层次制定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社会规范,使基层社会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有规可循,因地制宜制定激励式“正面清单”和劝导式“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包含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内容;“负面清单”要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家庭暴力、“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清单内容随着乡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积分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民意收集、民主审议、征询建议、合法性审查、公开公示、依法依规实施等内容,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群众性协商活动,鼓励和支持村(居)民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保积分制符合村(居)民真实意愿,维护村(居)民民主权利。

  尊重群众选择,实施运行积分制管理。村(居)民积分制管理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统筹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具体实施,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制管理手册,吸纳村(居)两委成员、优秀老党员、退休干部教师、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德高望重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一事一记录,村(居)民根据“正面清单”内容自主进行得分申报,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认定;减分事项由村(居)委员会提出意见,严格对照村(居)积分制管理细则进行申报、查实、减分。一月一审核,村(居)民委员会每月经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全村积分制管理得分、减分情况,进行不少于一周的结果公示,并在积分手册上作明确记载,结果报乡镇复核备案。一季一公示,每季度由村(居)民委员会将全体村(居)民的积分制管理评价得分总表在各村(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居)民的查询、监督。一年一兑现,年终由乡镇对各村(居)积分制管理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年终清零,次年重新积分。

  维护群众权益,形成乡村治理闭环。宿迁坚持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惩戒措施不得侵害村(居)民合法权利;对积分制管理评价总分先进的居民,通过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等形式进行奖励,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地根据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针对“负面清单”发现的问题,由乡镇进行组织统筹,汇聚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各类资源,有针对性地提供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公共服务。宿迁对积分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纠纷,优先采取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方式予以化解,对久调不决且家庭困难的群众,可将矛盾纠纷调解案件及时导入法律援助程序,通过法律援助渠道促进“案结事了”;推进“援法议事”进村居,编制“援法议事”事项清单,完善村(居)议事规则,健全村(居)重大决策制度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文 章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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