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产业强市”赋能民营经济“加速跑”
2021-07-29 09:58:22来源:新华日报编辑:罗毅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丹阳市委统战部 “产业强市”赋能民营经济“加速跑”

  民营经济是丹阳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丹阳市委统战部紧紧围绕产业强市“一号战略”,积极拓宽思维视野,凝聚各方力量,主动靠前服务,全力助推丹阳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思想引领、凝聚共识上夯基础

  巩固扩大政治共识,引领民营经济人士凝聚同心,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开展“四史”宣传教育,以走访谈心、企业家沙龙等方式,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选树优秀宣传典型,充分增进民营经济人士爱国之情,进一步弘扬“张謇精神”和新“四千四万”精神,充分发掘丹阳本地优秀企业家精神资源,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家国情怀,以产业报国、实业强国为己任,做到“富而有德、富而有爱、富而有责”。常态化开展“新时代企业家师承计划”,积极探索“企业家培养企业家”模式,引导老一代民营企业家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在深化改革、优化环境上做表率

  丹阳市委统战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落实省市有关项目审批制度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措施。完善和发挥“正负两张清单”的效能,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高地。以“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开展为契机,深入开展民营经济服务系列活动,围绕服务效能、企业获得感“双提升”目标,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深化“服务项目提效能”专项行动,千方百计简化流程、压缩时限,为项目建设提供更快审批、更优服务。积极当好服务民营企业的“好帮手”,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让“为民营企业服务”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在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上求创新

  坚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健全市领导挂钩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定点联系商(协)会机制和企业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把服务企业的成效作为检验干部经济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尺,助力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新生代”企业家开阔视野、增强素质、提升能力,促进民营企业代际传承。引导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并购、引进和参股等方式补链、强链、扩链。完善上市扶持政策,推动同力、明月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助力天工国际拓展境内资本市场。鼓励优质科技创新企业抢抓注册制改革机遇,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企业,做强资本市场“丹阳板块”。建立项目信息集中流转机制,借力商(协)会、校友会、乡贤等资源拓展招商渠道,培育一支懂政策、精业务、能谈判的招商队伍,提升招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在精准帮扶、助力解困上展作为

  继续秉承“企业有所呼,我们有所应;企业有所困,我们有所助”的服务宗旨,搭建各类平台,开展“贴心助企”系列活动,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集中力量和资源,打好用地、金融、政策、引才“组合拳”。土地资源向产业集聚,探索“产业定制地”供地模式,大力盘活闲置土地。金融资源向产业导入,深化政银企合作,发展普惠金融,持续开展供应链金融项目,推进“园区保”“政银担”等模式落地。政策资源向产业倾斜,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减租降息基础上,更加注重提供定制化、“滴灌式”的政策,提高政策服务精准度。开展“服务发展促就业”活动,精准对接会员企业和高等院校,组织开展校园综合招聘会,为企业发展招才引智。进一步完善商会商事人民调解制度,不断深化个案协商机制,借力“商会法官工作室”“商会法律工作站”,重点协调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诉前调解,降低民企涉法成本,缩减商事案件审理周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新华日报 杭春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