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5月27日,江苏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活动生态文明专场发布会在南京市召开,发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
一直以来,江苏省把“环境美”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重要内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立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攻坚作战体系。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在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率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江苏省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沧桑巨变的成效,走出了一条江苏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建好基础工程 夯实治污基石
江苏省大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基础设施、标准体系“三个基础性工程”建设。近五年,江苏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环保支出2085亿元,年均增长8.5%,累计新建污水管网1.13万公里,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68万立方米/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45万吨/日;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74.6%,危废处置能力达到221.6万吨/年;发布地方生态环境标准25项,《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成为该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有力支撑。
压实责任健全机制 确保打赢治污攻坚战
江苏省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生态环保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以及全国唯一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试点省。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划定省级生态保护红线,配套出台监管考核和生态补偿办法;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发挥市场机制有效调配环境资源;率先推行水断面“双向”补偿,运用经济杠杆激发各地治污动力;率先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配套实施差别水价电价政策,这一做法已在全国推广;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累计启动赔偿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率先建成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省市县乡四级贯通,政府相关部门全联通,纪委监委全流程嵌入式再监督,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创新治污新模式 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江苏省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确立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在全国率先建立环保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机制,强化“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上线运行江苏“环保脸谱”系统,强化全社会监督;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先后出台大气治理攻坚便民服务“12条”、畜禽养殖“9条”、绿色金融“33条”、保护企业产权“23条”等一系列服务企业、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搭建服务外企的“绿桥”,深化“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累计帮助5560家企业解决6620项治污难题;推动设立总规模800亿元的生态环保发展基金,成立省环保集团,建立“金环对话”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出“环保贷”,开展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建设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治污成本的“绿岛”和“生态安全缓冲区”,环保激励发展的制度机制日趋完善。
治污成果显著 交出环境美答卷
“十三五”时期,江苏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及碳排放强度下降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2020年,全省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0.9%,优良天数比率81%,上升8.9个百分点,5个设区市率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国考断面优Ⅲ比例87.5%,上升25.3个百分点,所有重点断面均消灭劣Ⅴ类,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为优,太湖治理连续十三年实现“两个确保”;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均为“良”,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新世纪以来最好,在首轮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文 朱青)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