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赋能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05-16 14:47:5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心怡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2020年,江苏经济总量历史性跃上10万亿元台阶。扎根江苏、融入江苏、服务江苏,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已在无锡、常州、扬州、泰州、南通、镇江、盐城、徐州、南京江北新区、淮安、连云港等地设立了11家二级分行,经营网点84家,员工近3300人,存款总量达3337亿元,市场份额跃居当地股份制同业前列。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赋能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516132818_副本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外立面 供图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

  党建引领,“四维赋能”加速发展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建设,以“四维赋能”为核心的赋能文化深深根植于分行的经营管理之中。

  在中信银行业务总监兼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陆金根大力推进下,南京分行党建形成了特色的“1234”模式,提升分行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该行建立“党建+普惠”考核评价机制,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各基层党支部、支部书记和党员年度考核和评议,提升全行党员,特别是基层党支部书记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认识与站位,助推全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2020年全年累计开展“金融惠企”党建活动95场,通过党建共建、银企合作累计服务小微企业479户。

  作为中信银行系统内首批普惠金融试点分行,南京分行从“专人、专职、专心、专项、专注”工作理念入手,系统化构建普惠金融“五专”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3月末,该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97.02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客户数达13421户。

  协同是中信银行最大的特色。中信银行南京分行联合中信集团在江苏的30家成员单位组成“中信联合舰队”,依托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综合优势,将集团全牌照的金融服务资源与产业类各项资源共同整合,以“大协同”赋能江苏高质量发展。

  2020年,中信集团协同委员会江苏区域分会正式成立。南京分行作为中信集团协同工作江苏区域的总牵头机构,引领区域内协同单位融融合作、产融联手。2020年以来,南京分行连续在江苏多地召开系列制造业企业家座谈会,了解企业发展诉求,发出支持制造业的中信声音。

  赋能未来,奋进“十四五”正当时

  “南京分行以赋能提升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实际能力,以赋能文化的打造实现认知边界的有效延拓,致力于提升工作开展的深度、广度与高度。”陆金根介绍。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坚持资源“向价值贡献倾斜、向一线倾斜”,“上级为下级服务、二线为一线服务、全行为客户服务”理念深入人心。该行打造的全过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打通人才流动,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青年干部队伍脱颖而出。以“80后”为主体的分行首席专家团队,通过持续选聘、改组与优化运行机制,以专业服务支撑一线经营。

  2020年11月20日,中信集团与江苏省政府、南京市政府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开发、装备制造、环保产业合作、新材料、医药大健康等领域深化全面合作。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信银行2021年-2023年规划的起步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将紧扣高质量发展脉搏,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强核发展,深化协同融合,努力成为江苏地区‘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的最佳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陆金根说。(供稿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