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4月20日,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共同出台《南通市群众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除履行法定义务、工作职责外,群众有效避免他人遭受财产损失,或向南通警方提供线索举报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获得人民币2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办法》明确,除履行法定义务、工作职责外,有以下七种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给予奖励:一是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正在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进行转账汇款,有效避免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经查证属实,根据涉案金额,每制止1起奖励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二是提供线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涉案金额,每举报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三是提供线索举报被南通市公安机关上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或被外地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在南通市活动的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根据涉案金额,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四是提供线索举报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涉案金额,每举报1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五是提供线索举报贩卖涉电信诈骗通讯卡或银行卡,经查证属实,1张至10张奖励人民币200元至500元,10张至50张奖励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50张至100张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100张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六是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每打掉1个犯罪窝点,抓获10人以下(含10人)奖励人民币20000元,抓获10人以上,根据影响范围、涉案金额,最高奖励人民币50000元;七是直接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事迹突出程度和涉案金额,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20000元,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推荐为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人。
南通市警方呼吁,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坚决做到陌生来电短信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外露、未经核实不转账。(文 苏锦安 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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