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杜轶一): 4日14日,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发布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为依法引导和规范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预防因电子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苏州工业园区积极探索,研究制定了《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试行)》(苏园劳人仲委〔2021〕1号)。
发布文件 供图 苏州工业园区人社局
自2015年12月25日园区获批成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以来,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7月16日,人社部确定园区为全国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
园区人社局从规范劳动用工、服务企业和职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创新探索,于2020年6月8日制定发布了电子劳动合同标准,为企业与职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提供服务指引。电子劳动合同标准的颁布受到了企业与职工的高度关注,解决了企业与职工对电子劳动合同想签不敢签、不会签的现实问题。
园区的电子劳动合同标准获评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一周年十大优秀案例,还入选苏州市营商环境正面案例。人社部高度评价园区制定的电子劳动合同标准,于2020年10月发专刊向全国推广。
2020年11月9日,人社部明确要求园区开展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创新工作,要求园区在创新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跨部门协调联动调解、探索制定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等方面积极探索、重点突破。园区人社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专题研讨会,在征求人社部领导、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专家等各方意见后经过修改完善,发布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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