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连云港基层法律服务“润撒乡村”
2021-04-09 15:59:0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心怡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连云港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充分发挥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乡村、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是携手共建,服务模式再给力。连云港市司法局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在每个村(社区)吸纳1名网格员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以“网格+调委会”模式,将人民调解服务触角延伸到每户每人,筑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基点;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专属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开展常态化“坐堂问诊”,以案释法、以法促调、以调促宣,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不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各乡镇(街道)组建1支涵盖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法律援助、公证等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为村(社区)提供志愿法律服务,努力推动人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联动联调,非诉解纷再发力。连云港市司法局强化纠纷排查力度,联合网格员、志愿队、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组成矛盾纠纷排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入户排查,及时了解风险隐患并分类处理,简易纠纷就地化解,复杂疑难纠纷及时上报,2021年共开展排查1800余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843件;建立联调工作机制,引入调解员、网格员、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借助网格员“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及时掌握当事人情况,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充实非诉纠纷调解思路,有效提高调解效率,2020年全市共受理矛盾纠纷10万余件,调处成功率95%以上;打通线上调解通道,拓展电话、语音视频等调解工具,依托司法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引导群众优先使用江苏省非诉讼服务平台、调解小助手,实现调解和法律咨询“掌上办”,2021年通过两大线上平台成功调处纠纷15600余件,夯实乡村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

  三是倾情服务,精准普法再添力。连云港市司法局分散普法“零距离”,组织网格员、志愿队深入群众,分散开展走村入户普法宣传,在村务(社区)公开栏、乡村文化中心、道路岔口等醒目位置处张贴普法宣传海报、标语,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将普法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集中普法“更专业”,在乡村大舞台、法治文化长廊、村居广场等地开展集中法治宣传,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21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1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3500余份,受教育人群60000余人;新式普法“显成效”,开设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制作《猴娃说法系列动漫》等创意普法短片,借助短视频平台受众广泛、易于传播的优势,让“流量”为法治宣传“发声”,为群众提供更丰富的法律服务,账号开设以来共发布微信公众号90余期,微博280余期,猴娃说法作品13个,点赞上万余人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文 张玉银)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