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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制定2021年垃圾分类重点任务 将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
2021-03-23 17:26: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韩小强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自2020年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南京市着力优化机制、完善设施,加强引导、强化执法,已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近5个月。 3月23日上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垃圾分类工作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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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成绩单:3248个小区建成701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

  目前,南京市已有3248个小区建成701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另有449个收集点在建,4289个小区撤桶并点,1万多名垃圾分类指导员每天桶边指导;培训指导员、志愿者2万余名,积极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全市召开小区居民议事会、“垃圾分类大家谈”活动8000余场。

  同时,南京市建成江南焚烧厂厨余协同处理项目、城南转运站厨余压榨技改项目、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厨余线以及厨余压榨技改项目,满足全市厨余垃圾分类处理需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已基本形成。

  新任务:发挥“一领四动”作用 优化“三定一督”模式

  按照国家和省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要求,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南京市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将计划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加强源头减量。南京市将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签、超薄塑料袋等有关塑料制品;推进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经营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品;推进绿色包装应用,邮政快递网点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使用率降至50%以下,推动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

  完善分类体系。南京市将对尚未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小区,因地制宜推进收集点建设,对其中无空间条件或难以“落地”的小区,采用“定种类、定时间、定线路”的“公交化”流动收集车进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推进分类回收场站设置,每个街道(镇)范围内建立1个回收站,每个区建立回收中心,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称重、细分、打包、转运,对可用品进行初步整修、旧物交易。

  提升转运处理能力。南京市将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投产六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土建主体工程和江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一期立项工作;继续提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推进栖霞餐厨垃圾处理厂、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建设,完成玄武区转运站、鼓楼区幕府东路转运站、栖霞区西岗转运站一期项目前期工作。

  提升分类实效。南京市将持续开展小区分类实效定级和“除差”行动,精准施策,实现分类实效差级小区定期整改提升合格;整合分类收运力量,减少“小、散、碎”问题,严格落实“不同种类、不同车辆、不同去向”分类收运要求,加大“不分类、不收运”执行力度,促进前端分类质量提升。

  深入宣传动员。南京市将打造一批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万人跟着垃圾去旅行”活动,让市民近距离接触垃圾分类前端投放、中端收运和后端处置的全过程;各区进一步充实志愿者队伍,全年每个小区开展一次全覆盖上门入户宣传;评选最美垃圾分类志愿者、指导员。(文/图 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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