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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以红色引擎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2021-03-15 17:58:4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毅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近期,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以全国乡村治理试点为契机,紧扣红色引擎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探索“三融合”新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的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一是在宣传融合上下真功。海门区司法局以党建文化为引领,着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常乐镇以党建服务中心和基层党建新阵地——“党建小场心”为载体,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的深度融合,创新开展“严守纪律,践行法治”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郁氛围;正余镇建成中联世纪党建活动中心,集党建展示、党员活动、党员教育、法治宣传和员工学习娱乐等功能于一体,创建了“传承红色基因、锻造中联铁军”的党建品牌,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骨干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等普法活动,结合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利用 “3.15”“安全生产月”“12.4”等时机进行法治宣传。

  二是在队伍融合上想办法。海门区司法局通过队伍融合,达到“1+1>2”的效果,将律师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志愿者等融入到党员志愿者队伍,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统一管理发挥作用;将在群众中威望较高、办事公道的党员群众志愿者纳入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其熟悉基层、有影响力的优势,走入“田间地头”调解、宣传,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发展村(居)干部、党员、退伍军人、“五老”人员等担任“法律明白人”,同时兼任法律政策宣传员、邻里纠纷调解员、法治活动组织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创建监督员,使他们成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骨干和榜样。

  三是在调解融合上出实招。海门区司法局学习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格局,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协调联动,结合群众需要和辖区实际,将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发挥基层调委会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聘任有威望、有公信力、热心调解工作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挥党员调解员带头模范作用,做强“杨大姐调解室”品牌,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群众口口相传的信赖口碑,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村风民风焕然一新。(文 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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