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2020年10月,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发出关于对具有商业性质的“厂企通勤车”按照“包车客运”要求,实施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的公告,并从12月初开始开展了专项整治。截至2021年3月3日,南通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已经查处仍未办理许可手续的“厂企通勤车”18辆。
南通市强化“厂企通勤车”监督管理
“厂企通勤车”,就是指经营主体利用其非营运或租赁使用性质,从事具有商业性质的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也就是其经营主体与厂企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协议并提供驾驶劳务、为厂企员工提供通勤服务、由厂企单位统一支付费用的车辆。目前,南通市共有此类车辆1000多辆,涉及企业289家。
南通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时度势,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对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要求,并根据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国家交通运输部相关释义,明确规定“对不能满足客车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为申请人保留车辆运力份额。在此期限内,申请人可在购置相应份额满足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后,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决定对具有商业性质、无许可手续的“厂企通勤车”(不包括企业自备用于接送员工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实施规范管理和严格整治。此外,执法人员及时将相关文件资料发放到“厂企通勤车”服务的客运经营企业,进行了广泛地宣传。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薛毅表示,希望“厂企通勤车”相关企业尽快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并获得相关证件。执法部门对继续非法从事商业性“厂企通勤车”客运经营活动的,将依法进行查处。(文/图 包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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