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张濛):1月16日,苏州市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相城经开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回顾总结了2020年工作并研究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相城经开区将扛起“国家级”担当,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机遇,锚定“三城”建设发展路径,再来一次“量与质”“产与城”的“核变”。
逆势冲出“加速度” 产业动能敲出强音符
2020年,相城经开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2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7.78%;工业总产值、新增注册和利用外资等指标保持平稳。好车主互助平台等109个产业项目完成签约入驻,总投资超220亿元;11月,根植于相城经开区的宝丽迪和康平科技2家企业相继在深交所上市。
相城经开区不断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了以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为先导产业的发展新格局,先后获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和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基地,为创新产业发展垒起了优势平台和载体。相城经开区还持续探索“在岸+离岸”孵化器协同发展模式,上海虹桥、北京产业创新中心陆续启用,东京、成都等多个离岸孵化器正加速建设,“东西南北+N”创新中心发展格局初具规模。
2020年12月1日,商务部首个央地合作投资促进实体化平台“国际创新创意产业投资合作促进中心长三角分中心”顺利落户相城经开区。未来城市应用技术研究所和融合基建技术研究所项目的顺利注册,是相城经开区激发企业主体创新力,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
相城经开区全年紧密对接长三角、成渝、京津冀、珠三角等地资源,开展各类招商推介活动17场、“不见面招商”26次;依托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中枢服务核,相继与和水科技、工芸冲压等14个优秀日资项目与相城经开区签约。
雕琢品质生活 绣出魅力城镇
2020年11月,相城经开区成功举办首届长三角戏曲·曲艺文化艺术周暨中日地方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携手日本群马县,弘扬传统文化的同时深化中日文化交流,擦亮“经开有戏”特色文化名片。
2020年以来,相城经开区北桥中心幼儿园分园顺利开园,苏大第二实验学校(中学)完成首批招生,拥有优质国际教育资源的美高学校苏州校区完成方案设计和土地竞拍。漕湖人民医院通过二级医院复评,成为全区首家“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消化内镜特色科室孵化基地”。已建成的1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即将启用的澄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相城经开区医养结合的医疗体系,实现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优化配套设施的同时,相城经开区也在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2020年,全区共完成生活污水管网接管21公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居民小区“三定一督”全覆盖。相城经开区规划环评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复,56家企业完成危废管理标准化达标建设。通过安环局等部门联动,全区各类环境投诉同比下降50.26%,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效显著。
扛起“赶考者”的担当,造就“三城建设”的“核变”
未来五年,相城经开区将以主要经济指标翻番为目标,着力构建“2+3”现代产业格局,加快打造以“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为先导,“先进材料、数字城市、数字金融”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相城经开区将围绕“新增”“升级”“腾退”,加快低效用地空间改造,加速科创载体空间升级;将聚焦“研发”“智造”“生态”,优先推进“一核两轴三廊四园”布局的“城市会客厅”建成,打造长三角科创新中心;将高速推进中枢服务核“双十字轴”及“三大功能区”的打造,构建中日国际合作标杆;将积极推进北桥“一脉四廊,南北组团”格局,筑牢经开区蓝绿交织的生态底色;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民生布局,建成一批优质学校医院、一座日系高端商业综合体,打造中日天文台、樱花园等“网红”新地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