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苏州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苏州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以“科学、系统、精准、协同、依法”为根本立足点,控源头、压总量、抓提升、共联防,向“最难处”攻坚,朝“最好处”努力,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面实现PM_2.5浓度、重污染天数“双下降”,优良天数比例、群众满意度“两上升”的总体目标。2020年全年,苏州市PM_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4%,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列全省第二。空气质量保持连续52天无污染,创下了有记录以来连续优良天数的最好成绩,实现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互促并进。
苏州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提升既得益于持续有效的污染减排,也得益于科学全面的精准研究分析、对症下药。2020年以来,苏州市充分发挥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的优势,进一步强化对本地污染源的分析研究,通过为期一年的高时空分辨率颗粒物、VOCs源解析和污染清单调查,基本摸清了本地污染状况,最终确定了以严控硝酸盐为主,兼顾硫酸盐、铵盐和二次气溶胶的PM_2.5控制,以及以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和高污染机动车污染治理为手段的臭氧控制两个符合苏州实际的大气环境治理方向,并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科学精准的治气举措。
高位推动压责任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蓝天保卫战,始终坚持将打好、打赢作为最根本目标,多措并举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立分级别、多形式会商机制,每年均安排大气治理专题会议,部署重点任务。市委书记、市长靠前指挥,定期研究解决治气突出难点问题,治气工作得到有效推动。建立地区、部门治气工作职责清单,每年工程项目数量居全省前列,年度治气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计划,燃煤锅炉整治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炉窑整治等重点项目列入市政府年度实事项目高位推动。市污防攻坚办、市大气办发挥职能优势,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督办,推动地区、部门责任落实。
项目推动促减排
一是加强工业深度治理。完成2712项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实现全流程改造,超低排放监测评估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全市累计共排定实施VOCs治理项目超5000家,减排量超4万吨。累计整治淘汰燃煤锅炉4300余台,其中淘汰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超400台,大幅降低了燃煤污染,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强化“车油路企”全方位监管。全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2929辆。港口码头国一、国二水平运输车辆全面实现淘汰,国三水平运输车辆淘汰30%以上。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全面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高排放柴油车路抽检超标率已从最高22%下降至8%。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高污染车辆门禁系统建设。三是提升扬尘治理水平。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明确工作任务,厘清治理责任,召开管线施工扬尘管控部署会,进一步压实管线施工治尘责任,全市施工扬尘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开展道路积尘走航监测,严密监控道路扬尘突高区域,强化冲洗保洁抑尘。
科学治气全支撑
一是工作专班专项运作。建立政府、环境规划院为主导,地区部门为成员,中国环科院、北大、清华、上海环科院等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的工作专班,邀请全行业60余位国内顶级专家成立战略合作专家库,全方位科学指导支持全市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难点问题。二是掐准关键咽喉。根据苏州市污染传输路径分析,明确了北部常熟市、南部吴江区两大重点管控区域,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子协议,实施“1+N”专项指导。三是积极创新突破。积极探索大气污染治理新方法,率先采用高分辨率卫星定位各类涉气污染源,实施销号整治。创新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自主减排,首批81家公示认定,实施管控差别化管理。专项制定工业炉窑、储罐、电子、工业涂装、纺织废气治理推荐技术,指导帮扶企业提高治理成效。出台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补偿指导意见,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乡镇(街道)每月缴纳惩罚性资金,压实属地治气责任。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奋斗2021,起步即快跑、开局就冲刺。苏州将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要求,深入推进PM_2.5和臭氧协同治理,坚持系统减、科学治、精准管。发扬“啃骨头”“打硬仗”的环保铁军作风和勇气,凝心聚力创造高质量的“苏州蓝”。一是强化落实秋冬季减排举措。重点突出污染源总量减排,积极应对,努力消除2020年一季度疫情缓解生产复苏可能带来的污染排放增加的不利影响。同时,发挥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机制作用,强化部门联动督查,推动地区部门履职尽责,实现污染削峰减量。二是强化高架源治理提升。以电力、钢铁、水泥、玻璃、工业炉窑等高架源氮氧化物、烟尘排放为重点,推进治理提升和污染减排。建立重点高架源污染排放情况通报机制,及时预警响应,确保稳定排放。三是推进机动车深度减排。出台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政策,启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市区全天候限行工作,强化限行区管理。建设用车大户门禁系统管理平台,共享全国车辆信息,实时监控车辆运行情况,倒逼高污染车辆退出本地市场。四是推进VOCs“夏病冬治”。开展纺织、金属制品、电子、包装印刷等200多个产业集群和4000多个储罐VOCs治理提升,实施劣质活性炭专项整治行动,提升VOCs治理水平。五是深化大气战略合作。及时总结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中期成果,形成可借鉴的苏州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精准分析、管控,提升治理能力。六是加快推动低碳建设。提前谋划“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碳排放达峰工作。积极响应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愿景,在产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积极探索共同优化调整手段,实现协同减排。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