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日,无锡市司法局指导宜兴市司法局在落实江苏省司法厅“智慧矫正”建设试点任务基础上,探索制定《宜兴市“智慧矫正”工作指导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在全市推广“智慧矫正”经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主要体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硬件建设,配备场所装备类、指挥装备类及个人装备类等装备设施,使用社区矫正移动执法终端、社区矫正对象智能穿戴设备等,切实提升执法执勤装备配备水平;二是强化软件建设,通过智能化生物考勤系统、远程视频监管系统、电子执法系统、自主教育系统等系统植入,从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接收、管理、教育、帮扶、考核等,形成全流程信息化监管;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监督管理、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构建实时监控、远程督察、立体防控、快速应对的智慧监管运转体系;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在市、县区两级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指挥中心,专设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网上监管,建立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协同管理等内设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中心队伍,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信息技术应用实战水平。
《规范》突出“三个有效”:一是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信息化手段引入监督检查领域,强化对执法过程的监督,通过使用统一的管理系统,执行统一的执法检查标准,实行实时预警信息核查,确保执法行为规范;二是有效提升管理效能,通过数据的自动生成、存储和传输,快速实现工作流、管理流、信息流的整合;三是有效强化监管力度,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率先试行《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管理办法》,将执法内容、考核标准和操作流程纳入到智慧平台进行管理,统一设置相关参数,通过信息融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方案实施、流程监管和动态管控,均能做到实时掌握,切实提升智能化管理能力。(文 刘建新 朱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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